关于全面开展实验室设备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发布时间:2026-05-11浏览次数:10

二级学院:

  为加强和规范实验室设备管理,摸清资产家底,优化资源配置,提高使用效益,为后续的精细化管理、预算编制提供准确依据,经研究决定,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实验室设备资产清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清查范围

  截至2026510,各单位实验室在账的所有高值设备(1000元),不论其经费来源。

二、工作要求

  1.核对:以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的设备资产明细账(清单)为基础,逐一清点实物,做到以账对物、以物对账、账相符

  2.信息核查与完善核对并补充完善每项资产的名称、型号规格、出厂编号、存放地点、使用状况(在用、闲置、待修、待报废)、使用人/管理人、经费来源等信息。确保设备标签完整、清晰、可读,缺失或损坏的需申请补打并粘贴。

三、时间安排

  1.自查阶段(511日-63日):二级学院成立清查小组,根据设备资产账目进行实物盘点、信息核对、标签粘贴、数据填报。

  2.复核阶段(64日-710日):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将与各设备保管人逐一核对在账设备,确保数据真实性,并报资产管理部门核销

  3.数据汇总与问题处理阶段(时间待定):汇总清查数据,对有账无物、损毁、待报废设备资产进行集中审核与处置审批。

  4.新系统资产录入时间待定):待资产管理部门的新资产管理系统采购到位,将资产正确入库

职责分工

  1.二级学院职责:成立本单位清查工作组,制定具体计划,落实人员,督促指导下属各实验室开展自查,审核上报数据,对本单位清查结果负责。

  2.实验室负责人职责:作为本实验室设备资产清查第一责任人,组织具体盘点工作,确保按时、保质完成自查,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、完整性、准确性负直接责任。

联系方式

  工作中如有疑问,请及时联系:

 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部黄洪亮,电话:17858963570

特此通知。

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部

2026511